要了解有关年度社会保障检查过程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介绍。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持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年检,年检机构应当补发。年审期满的,可以继续使用,下次社保年审时发给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年度社会保障检查程序
一、在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年审时限内抄送指定窗口(抄送社保局年审初始数据)
二、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6月、12月两个月的实际工资发放表及相关会计记账凭证(如原件未装订成册,请将当月其它凭证散件一并带来,工资发放表须复印件);
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检及工资申报表》;
6、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系统导出表格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7、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8、已缴费但未申报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及相关证明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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