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将配股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回报老股东,价格可就低不就高。例如:中国嘉陵(600877) 1996年的分配方案是10配1.5股,配股价4.5元,当时该股的市场价是18元左右,价差达13.5元,等于象征性地收费。
其二:将配股 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价格可根据当时的市况及老股东的认同程度和主承销商的推销能力来定。一个基本要求是:配股价必须低于市场价。若配股价高于市场价,任何投资者都能够更便宜地从交易所买到,那股票也配不出去了。对于公司来说,既想多筹资金,又要保证配股卖得掉,首先要考虑市场情况。若大市上升,指数看涨,则配股价可定得高一些;若大市盘整或低迷,则配股价可定得低一些。其次要考虑证券公司的承销能力。
有些证券公司实力一胆,则配股价与市场价的差距应大一些。有些证券公司实力雄厚,则配股价与市场价的差距可小一些。
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企业为了充分利用配股政策多筹资金,往往在行情好时实施配股,在行情不好时放弃已定的配股计划。
对于已经持有的股票,如果公司目前的股票价格水平已经接近你所估计的投资价值,而且公司配股后资金投人的方向与当前业务并不密切,这样的股票不妨抛出;否则的话,值得继续持有并配股。这是因为,如果是一个成长性极好的公司,我们有理由相信,配股后公司能够维持甚至提高目前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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