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六项减免包括了,个人工资和劳务所得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后,缴纳个人所得税。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时,发生的部分费用,可以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全日制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博士等。
2.继续教育,如需符合规定时间及相关条件,可按月扣除400元或按年扣除3600元,且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3.重症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后,纳税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年度结算时扣除。限额在8万元以内。
4.住房贷款利息,若纳税人有住房贷款,那么每个月有1000元的标准扣除额度。此外,若纳税人和配偶分别在婚前购买了住房,并办理了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可以有1000元的额度扣除或500元的扣除。
5.住房租金,居住在不同城市,住房租金定额扣除的金额不同,有三个标准,分别是每月扣除800元1100元和1500元。
6.赡养老人,赡养老人是每个孩子的责任。父母年满60周岁后,独生子女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标准扣除额度。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那么兄弟姐妹需要分担扣除的金额为2000元,而且每人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此外,老年人还可以指定兄妹之间约定的扣款,协商扣款。
为什么要设置个人所得税六项减免政策?
为使税制更加公平合理,此次个税改革除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外,还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或住房租金利息、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这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TAG: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