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人寿险种介绍包括终身寿险、年金险、两全保险,具体如下:
1.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后,只要按时足额缴纳保费,那么就可以获得终身的身故保障。一般来说,终身寿险还可以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其中,定额终身寿险的保额会一直保持不变,而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则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利率逐年复利增长,其现金价值也会随着保额的增长而增长,后期收益很高。
比如盛世金越尊享版,就属于平安保险的一款增额终身寿险。它允许0-75周岁的人群投保,可以选择趸交保费,或者按照3年、5年、10年、15年、20年缴纳保费,保额年增长利率为3.5%,主要可以保障的内容为身故保险金,及:
(1)当被保险人为一人时,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对应比例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额的最大者。
(2)当被保险人为两人时,若两者不是同时身故的,则若后身故者是在18周岁前身故的,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是在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身故,可赔已交保费*对应比例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是在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可赔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额的最大者。如果两位被保险人是同时身故的,则若都是18周岁前身故的,可分别给付50%身故保险金;若一个人是18周岁前身故的,一个人是18周岁后身故的,那么先给付前者已交保费和50%身故保险金的较大者,再向后者给付剩余的身故保险金。
(3)给付比例规定为:0-40周岁为160%;41周岁-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2.年金险:年金险一般需要投保人前期缴纳保费,等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约定的期限或年龄后,保险公司即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开始给付年金。
比如御享财富23,就是平安保险的一款年金险。它允许0-75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限为8年,可以选择3年交或5年交,主要可以保障的内容包括: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单第5-7年时都平安生存,则每年可以领取60%年交保费。
(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若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保险公司可返还100%保额。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若在保障期间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此外,御享财富23还可以附加多功能账户,即聚财宝终身寿险多功能型,保底利率为1.75%。
3.两全保险:即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若在保障期间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赔身故保险金。而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保险公司可返还满期生存保险金。
比如守护百分百全能,就是平安保险的一款两全保险。它允许18周岁-54周岁的人群投保,可选保至被保险人60周岁、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缴费期限可选按10年交、15年交、19年交、20年交、29年交、30年交,主要可以保障的内容包括:
(1)满期生存保险金:若主险合同附加了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合同,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旧平安生存,那么可以给付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和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费之和*约定的缴费年度数。若主险合同未附加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合同,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旧平安生存,那么可以给付主险合同主要保险利率摘要表载明金额。
(2)身故保险金:若主险合同附加了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合同,则可赔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主险合同+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这两者的较大者。若主险合同未附加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合同,则可赔主险合同主要保险利率摘要表载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