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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目前,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包头、赤峰、巴彦淖尔、通辽、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呼和浩特、兴安盟、乌兰察布、乌海、阿拉善和区外的宁波、深圳、成都、北京设立了16家分行、123个营业网点,员工7300多人;此外,还成立了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发起设立了北京昌平、天津津南、江苏南通、大连金州、四川广元、贵州毕节、吉林九台、河南郾城、山西清徐等27家村镇银行;机构遍布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2012年末,总资产达到202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45亿元。
包商银行是中国银监会评定的首批风险最小(即二级)的七家城商行之一,近几年监管风险评级始终保持在二级水平。2011年,李镇西董事长荣获“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公益奖,2012年荣获“中国企业文化领军人物”荣誉称号、“社会责任引领人物奖”;包商银行获得《银行家》“2011年度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1000亿以上)竞争力排名第三名”以及“2011年度优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两项殊荣,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和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组委会共同授予“2011年度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荣誉称号,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荣获《银行家》杂志和中国金融营销奖组委会颁发的“优秀企业社会责任奖”,荣获第七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组委会、中国金融研究院和中国金融网联合颁发的“2010中国优秀中小企业服务银行”,荣获“2011年度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中国企业品牌文化管理十佳单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话、经济半小时等节目,以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人民网、新华社等媒体曾多次深入报道了包商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一、在市场定位上,坚持为小微企业服务,打造特色和品牌
包商银行从2002年开始,就始终围绕“以小微企业为核心客户”的市场定位,坚持“没有不还款的客户,只有做不好的银行”和“改变不了别人,就改变自己”的服务理念,把加强小微企业金融能力建设放在首位,在小微企业金融市场精耕细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业内和社会上形成了较大影响并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包商银行已培养了一支2000多人、在业内颇有影响的专业化、年轻化的微贷人员队伍,推出了面向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的“真珠贝”五大系列、十五个产品,并针对小企业发展需要研发了30多种产品,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689亿元,月最高发放微小企业贷款超过2万笔,累计为几十万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发放了贷款,支持了160多万人的就业、创业和展业。
二、在企业管理上,紧紧围绕“1-3-5”,实现精细化、集约化
近年来,包商银行牢固树立“学习、创新、诚信、发展”的企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奋力拼博,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好银行”为战略愿景,以成为“全面的金融服务集成商”为战略目标,以“立足百姓创业,立志国际品牌,做最好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集成商”为发展目标,以“包容乃大,商赢天下”为核心理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1-3-5”管理模式。“1-3-5”就是以“国际化”为标准,狠抓“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创新、企业文化、金融生态”工作水平。管理的精细化所带来的财务指标和管理指标的提升,使包商银行在全国中小银行竞争力评价中名列前茅。
三、在商业模式上,努力打造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集成商”
小微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并不仅仅局限于贷款业务,而是全面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包商银行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的商业模式——“金融服务集成商”,并分四个步骤来打造。
靠前步,成为小微企业融资专家。即以小微企业为战略重点和核心客户群,加速扩大客户基础,为小微企业及其业主提供全面融资服务。专注重点行业,逐渐形成专业化和规模化优势。第二步,成为全生命周期银行服务提供商。即强化小微企业的核心地位,拓展产品线,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小企业的金融需求。第三步,成为全面金融服务集成商。即以小微企业客户群为基础向非银行金融服务扩展,积极开拓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强化全面金融服务集成商的角色,由“卖产品”向“为客户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转变,把小微企业信贷提升为小微企业金融。第四步,成为“资智”结合的“知识型银行”。包商银行不仅向企业提供信贷、结算、保证、***、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而且要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使银行成为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
四、在支持城镇化和“三农”服务上,积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包商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建设、县域经济和“三农”服务,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了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发起设立了北京昌平、天津津南、江苏南通、大连金州、四川广元、贵州毕节、吉林九台、河南郾城、山西清徐等27家村镇银行。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依托包商银行,将微小企业信贷技术和模式成功移植到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采用“重分析、轻抵押”的信贷方式为农牧区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效填补了金融市场空白。在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进程中,包商银行探索积累了我行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宝贵经验,不断提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得到当地***、监管部门、小微企业和农牧民的广泛赞誉。
五、在民生问题上,加大关键领域和支柱产业信贷投入,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包商银行一直把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坚持“取之于地方,用之于地方”的信贷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作用。包商银行近几年不断为新型产业、装备制造业、环保产业、农牧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信贷资金,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关键领域和支柱产业发展;而且,积极拓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有效地缓解了包商银行经营覆盖区域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特别是包商银行积极与***、担保公司合作,不断创新就业、再就业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融服务,推出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业务,贷款全部投向贸易、餐饮、手工等流通业和服务业。同时,包商银行积极打造总部经济,努力成为自治区纳税大户。2012年缴纳税金12.96亿元,自成立以来,累计缴纳税金40.5亿元,成为了包头市纳税大户和自治区A级信用纳税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在社会责任上,争取定点帮扶7个标准贫困县,积极探索支持公益事业的新路径
2011年党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要大力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投身于新时期扶贫攻坚主战场。包商银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伟大号召,动员全行职工积极投身于扶贫开发的宏伟事业中。对于没有定点帮扶单位的17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包商银行经过认真研究,选择其中7个旗县作为我行定点帮扶县,并于2012年4月11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扶贫办的批准,计划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在定点扶贫任务正式确定后,包商银行做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工作,开展县域经济研究,从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两个维度,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的新模式,促进社会公平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在包头市,包商银行也积极开展对口扶贫工作,出资为固阳县下湿壕解决农户吃水难的问题;为达茂旗农牧民新建深水井井房,解决数字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在土右旗革命老区设立教育基金和文化基金,为土右旗毛岱村捐赠各类图书,并出资修建了小学校舍,铺了砂石路,建了文化大院和商业街,完善了基础设施等。在鼓励青年创业、大学生创业方面,包商银行承办了“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帮扶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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