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办暂住证需要多长时间?

网友 2024-11-02 21:31:05 浏览量:

一、 办暂住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暂住证需要的时间规定是:对符合居住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签注手续。

逾期未**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国家对于暂住证的**,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TAG:暂住证如何办理要几天

相关文章

  •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 开车逆行罚款多少扣多少分
  • 法律规定探视权可以带走孩子吗
  • 清明节是法定假日吗
  • 违反限号规定怎么处罚
  • 鉴定机构鉴定笔迹怎么收费?
  • 广州限行开四停四是怎么计算的?
  • 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 非法窃取军事机密可以判多久
  • 2024年贷款担保公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沙苑子的功效与作用(​沙苑子的食用禁忌)
  • 2亿日元等于人民币 140亿日元换算人民币
  • 人民币雷亚尔兑换 人民币雷亚尔汇率汇率查询
  • 九月九日是什么节日
  • 人民币台币历年汇率 人民币新台币汇率历史记录
  • 人民币兑澳元的汇率是多少今天 人民币对澳元汇率换算表
  • 韩币汇率人民币计换算 韩币人民币币汇率换算器
  • 80万日元等于多少人民币(9980万日元等于多少人民币)
  • 留学生免税车怎么申请(留学生免税车需要什么资料)
  • 西班牙币对人民币换算 西班牙币与人民币的汇率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