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今劳动局的职责是什么
1、贯彻执行并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2、依法对本辖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险(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3、依法管理经办养老保险(参保、账户管理、职工退休、退职、死亡)、医保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招工等手续;4、完成上级***和劳动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
二、劳动局基本信息
1.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对于劳动局的职责国家的有关法律会给出明确的制定,所以即使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只要自己可以进行有关的工作**,那么当地的劳动局肯定会介入进行一定的权益维护,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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