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这种情况应该报警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拘留罚款的处罚,如果致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则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判刑。
在被殴打之后,应该靠前时间报警并验伤,保存伤害的证据。这样就在民法上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再说其他的事情。
家长殴打老师,和其孩子肯定有很大的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无论如何,***肯定不对。不知道派出所为什么要维护家长,但***的那一方肯定是没有道理的。所以,一旦发生这种事情,只要证据保全做的好,当调解无法做到公平合理时,可以通过民事法庭申诉来主张自身利益,胜诉率是很高的。
至于学生制造的恐慌,比如威胁,其实是一种师生之间彼此不信任,彼此不理解的体现。在面对这种威胁的时候,应表现出无畏,但不要对抗,应该询问自己到底为什么发生这种对抗,如果确是学生无理取闹,应在教育和沟通无果后,靠前时间报告教务部门处理。但请不要一遇到威胁就报告领导部门,这样就会无形中就被看低了。并且学校的领导也会看低本身的教学能力。所以,应首先沟通和教育。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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