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员工离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1、试用期员工离职领导不批的话可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后劳动合同解除,领导不批也可以解除的,如果此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可以离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只要在试用期内提前了三天告知了用人单位要辞职以及提交了相关的辞职信,就算公司不同意也是可以走人的,不存在有同不同意的说法,三天之后双方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协商不好的话,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劳动仲裁上述也有详细说到,大家可以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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