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纪,由于退休人员的能力和资质,可能享受到原有事业单位的返聘,需要继续为原单位工作。那么,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二、什么是退休返聘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作为退休返聘人员,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需要与用人跟单位签订协议,确定好薪资以及福利待遇等各项内容。如果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起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本站,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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