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权转移的方式包括什么?
1.现实交付,即卖方将标的物置于买方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转移,这是正常的交货状态。
2.概念交付,概念交付可以分为三种:
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②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③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我国《民法典》未确认这种交付方式,这里仅作学理探讨。
我国《民法典》确认了现实交付、指示交付与简易交付三种交付方式。
3.现实交付根据交货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送货上门。也就是说,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然后在成交付款之前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2)上门取货。也就是说,买方从卖方那里拿走货物,然后将货物运出卖方所在地。
(3)**托运。即卖方代表买方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运费由买方承担。此时,卖方将在成交通过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来支付货款。
二、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照法律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主导力量,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也叫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最完整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久性三个特征,其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
使用权被解释为在不改变其本质的情况下依法使用财产的权利。通常由业主行使,但也可以根据法律、政策或业主的意愿转让给他人。例如,中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有权使用它们根据国家授权经营和管理的国家财产。根据民法中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权力,使用权是实际使用的权利。所有者和使用者不一定是同一主体,因为非所有者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合同获得使用权。
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
在我国的民事关系中,所有权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特殊手续。所有权转移的几种方式我们也是需要多加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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