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自然人怎样认定为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成年人有什么权利
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
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
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4、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
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可以说,18岁对于一般的自然人而言是一个关键的节点。
凡是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精神健康状况如何,均视为成年人。
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成年人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也享受更多的权利。
在刑法当中,成为成年人,也意味着不能够再因为未成年人的身份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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