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垫付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网友 2024-10-27 01:52:09 浏览量:

一、垫付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垫付行为属于代理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的关系,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权的类型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自己不存在过错,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涉及到一方为另一方垫付的行为,显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债权认定情况来进行**的,特别是不同的债权事项所认定的结果是不同的,如果对方对有关债权和债务存在异议的,是可以***到法院来要求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TAG:垫付

相关文章

  • 麦当劳改名金拱门:背后的原因竟是这个
  • 网商贷协商还款终于成功了 这两点事项要注意
  • 新农合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最长多久过期
  • 2018钱宝网最新消息:钱宝网返还比例会是多少?
  • 2018延迟退休最新消息:人社部表态延迟退休要来了
  • 小贷一般多久停止催收 3种情况下催收时间长
  • 为什么京东白条激活失败 是什么原因所致?
  • 老公征信不好怎么贷款买房 有这些方法
  • 米袋计划疑跑路 公司人去楼空累计交易额188亿
  • 余额宝1万一天收益多少 最多能存多少钱
  • 1英镑等于多少人民币 1元英镑=人民币
  • 越南盾的人民币汇率是多少 越南盾的人民币汇率
  • 澳元兑人民币今日汇率查询 澳元人民币汇率今日价格表
  • 今日汇率人民币兑坦桑先令 人民币兑换坦先令汇率
  • 美元加元汇率走势k线图 美元加元分时
  • 美元指数窄幅波动图表 美元指数窄幅波动图
  • 1亿日元等于人民币 l亿日元是多少人民币
  • 美元指数新浪外汇财经 美元指数微博
  • 华为2020年海外收入 华为美元收入
  • 社保中断是不是白交了(社保怎么自己缴费)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