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够超越法律,法律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在一场法律官司中通常会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做为代理人,法律中的代理人是什么意思,负责哪些事宜。
一、代理人依其代理身份的产生不同,分为三种:
代理人指在代理关系中,代本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代理人必须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其代理身份直接由法律规定;指定代理人,其代理身份由法院判决指定或有关机关依法指定;委托代理人,其代理身份来自本人的授权。
代理人,还可根据其代理权来源的不同,分为本代理人和复代理人。
本代理人,其代理权直接来源于本人的授权;复代理人,其代理权不是直接来源于本人的授予,而是代理人基于其复任权而授予。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二、代理人负有下列义务:
1、代理人勤勉工作并为本人利益计算的义务。代理制度的设计是为本人通过代理人的行为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限时不是为自己利益计算,而是为本人的利益计算,应考虑如何实现本人的最大利益。代理人在代理中,必须勤勉工作,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并应遵从本人的指示。
2、代理人自己处理委托事务。代理人应当自己处理委托事务,非经被代理人的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由,不得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义务。
3、代理人的报告义务。代理人负有报告义务,在本人要求报告或代理人认为必要时,代理人应将处理委托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向本人报告。
4、代理人的保密义务。无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还是委托代理,代理人均负有为本人保密的义务。在代理关系的有效期间或终止后,代理人均不得将在代理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本人的秘密,向第三人泄露,也不得由他自己用来同本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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