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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做的

网友 2024-10-25 14:25:37 浏览量:

浙江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浙江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浙江医疗事故鉴定的知识。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有标准

浙江省近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作出了规定: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为每宗3500元,除此以外,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收费标准规定: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对于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向医患双方各预收50%。如果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医患双方各支付50%。另外,如果当事人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确实有困难,应由当事人申请,经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批准后,可予以减免。

目前,浙江省省级和11个地市级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已组建完毕,首批入库专家3800余人。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医学会对准备抽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随机编号,并主持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最后一个专家名额由医学会随机抽取,以保证组成鉴定专家组成员的人数为3人以上的单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TAG:浙江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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