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年度的有效规范购房合同(右上角盖有经房管局验证的蓝色的预售登记章或红色的转让登记章)
2.三成以上的首期付款票据
3.《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4.身份证以及单位开具的家庭(夫妻)月收入证明
5.工资存折或最近半年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6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填写《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经公司审批盖章同意后,到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4.得到同意后,即交回开发商按揭部,由开发商的按揭人员提交给银行**
注:有效期,只有15个工作日,过期则无效。
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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