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非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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