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和条件:
专项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供养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详细介绍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 子女教育
3岁起从学前班到医生,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扣12000的金额,两个孩子的金额翻倍。
子女教育扣款金额可以由父母平摊,也可以一人享有,但一年只能更改一次。
第二 继续教育
纳税人学历(学位)教育扣除额为每年4800元,本科及以下学历。这种扣除可以由父母根据子女的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根据其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接受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当年每年扣除3600元。
第三 大疾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记录的,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个人发生的超过1.5万元的医疗费用为重大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这一部分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付款票据。
第四 首套住房贷款
注意一定是第一套房。在贷款偿还期内,每年可扣除12000元,即每月1000元。
如果夫妻双方都买房,你可以选择把这个抵扣单交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 出租房屋的租金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可以扣除租赁费用。
扣除额与城市规模有关: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每月800元额度为每年9600;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每月定额1100元,每年13200元;
对于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的配额为每年1.8万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租金扣除和房贷扣除是冲突的,所以只能享受一种。
第六 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的法定赡养人,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扣2.4万元。不像养孩子,这个数额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不是翻倍。
当然独生子女的名额也是独占的。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名额,但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不能超过12000。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和条件:
随着新税法的实施,“你没听说过的专项"个税附加抵扣”即将到来。以后纳税时,除每月扣除5000元和“三险一金”外,还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疾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赡养养老等六项费用。
专项的六项附加扣除与儿童、房屋、病人和老人有关。每次扣扣的范围、标准、方法都不一样,容易让人眼花缭乱。
报道太多太少太少或者晚间新闻怎么办?别担心,税务机关已经替你想好了。总结起来,就是三个步骤:
对于条件、报告信息和保存信息:
第一,条件。将您的个人情况与专项的六个附加扣除条件进行比较,看看您是否满足扣除条件,例如您的孩子是否处于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年满60岁,以及您是否有贷款在美国买房或租房
第二,报信息。无论您选择在扣缴单位支付工资时享受扣款,还是选择在下一年度向税务机关申请最终结算支付,您只需填写并提交在专项追加扣款的相关资料
第三,保留信息。《专扣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保留一些扣除所需的信息,主要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诚信社会。
你可能有疑问。不是说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验证吗?为什么每个人都要保留信息?
这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国内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需要一个渐进完善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要保留的信息会越来越少。
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压力减轻了,那么你能享受住房贷款的利息或住房租金的额外扣除吗?
纳税人或配偶在中国,购买的房屋,如果属于第一套住房贷款,可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可长达20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的标准享受一定的住房租金扣除。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只有一方可以享受住房租金的扣除。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和配偶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
另外,要想享受专项这个人人最关心的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最终结算时可以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可以选择自己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从父母一方的税额中扣除。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向单位报送信息,或者有些单位员工人数太多,无法组织所有员工填报信息,都没有关系,只要纳税人向单位申报抵扣信息,以后领取工资时就可以抵扣享受。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和条件等内容,大家在了解的时候一定要看清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北京个税起征点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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