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601512)、股吧】公司全称是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12月03日发布招股意见书,公告表示其在上证主板上市,因此中新集团股票代码是601512。中新集团上市时间之前已经做过预测。在其招股书中公布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根据证监会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2 年 5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在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新集团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基础上拟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适用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积极采取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在下一会计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前述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因实施或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行为或发生或预计发生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上市后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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